若单位未纳入 “重点机构” 名单,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落户资格 。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即便所在单位不属于重点机构,仍可通过其他途径申请落户 。例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受单位是否为重点机构的限制,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工作,稳定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可申请落户 。此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等,同样可在非重点机构工作的情况下,按规定申请落户 。